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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内地房產糾紛
深圳市人大代表在《關於加強我市違法建築銷售市場監管的建議》中指出,儘管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整治、查處建設和銷售「小產權房」(違法建築),但通過在所謂「深圳小產權房門戶網站」以及銷售深圳小產權房的qq群了解,我市違法建築銷售市場存在的問題十分嚴重。
很多違建小產權房都用上了互聯網+思維,開始在網上賣房。如「深圳小產權最新資訊」「深圳小產權房信息網」「深圳小產權房網」等。這些網站,設計精美,圖片展示的房源看起來都很「高大上」。「小產權房」網站的宣傳手段也是層出不窮,在其首頁經常展示有小區精美圖片,看起來與正規商品房無異,同時有專業銷售人員提供服務,具備很強迷惑性。
律師認為,「小產權房」營銷網站進行經營,需要有主管機關許可才可以。網站在銷售時以迷惑、欺騙的方式誘導消費者,是在為違法建築推波助瀾。鄭偉律師指出,賣房的主體限定在產權人、中介公司和法院三者,「小產權房」營銷網站並不屬於這三種情形的銷售。對於銷售人員「運營推送」的說法,鄭偉律師並不認同,他說這種提法是在「偷換概念」,即公司的性質到底是「策劃」還是「銷售」並不明確。
律師提示消費者,盡量不要購買「小產權房」。第一,「小產權房」沒有產權的,不能取得產權證。第二,如果出現拆遷或徵收,「小產權房」的獲益人是村集體組織,購買者不能取得任何收益。第三,不要相信銷售人員的推銷,按照法律,「小產權房」是不能進行銷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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