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摘要: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須有離婚的合意,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辦理協議離婚的,還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1、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離婚時應先驗明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的,表明他們沒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則不能確認其夫妻身份,就不能辦理離婚手續。對於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同居關係,原則上不應按登記離婚的程序解除。
(2)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對於夫妻一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必須依訴訟程序解決,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訴訟。
(3)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雙方當事人離婚合意,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離婚,就不能依此程序辦理。
(4)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並達成一致的協議。
(5)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應體現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並適當照顧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決。
(6)協議離婚必須合法。不能用離婚來規避法律,達到其他個人目的,不能因父母離婚而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也不能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財產利益。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夫妻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才能准予登記,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2、協議離婚怎麼離?
(1)協議離婚要攜帶什麼材料?
在啟動協議離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證件和證明材料,這是協議離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備的。
A、身份證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證明材料:
a.內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b.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
c.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d.澳門居民: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e.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B、本人的結婚證;
C、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D、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2)協議離婚的程序是什麼?
明確了協議離婚的條件和所要帶的材料,接下來就可以進入協議離婚的程序了,具體是:
A、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B、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C、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D、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