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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常見的轉移財產的情形有哪些?怎麼判斷對方有隱匿轉移財產行為?若對方偷偷隱匿轉移財產,能否找律師和法院調查?如何追回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如何防範財產轉移?下面為您一一解答。
一、常見的轉移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1、私下變賣;
2、房產;
1)、假冒配偶辦理賣房委託;
2)、婚訴訟中,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產,常常被登記產權人一方在離婚訴訟前私自轉讓,最為典型的情況是瞞着配偶將房產過戶到自己的近親屬名下。
3、偽造債務;
4、私贈財產,私贈現金難以舉證;
5、偷梁換柱,將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後人間蒸發。
二、怎麼判斷隱匿轉移行為?
《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的平等處理權應當限制在日常生活需要的範圍內,如果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如未協商私自處分,另一方對處分所得的去向亦不知情的,就有可能涉及隱匿轉移財產問題。因此,釐清日常家事代理的範疇,顯得尤為重要。
對於日常家事的範圍,主要包括:
1、維持共同生活的費用;
2、撫育子女的費用;
3、家庭成員所需的醫療費用;
4、其他日常生活所需的費用。
所以,隱藏轉移財產應當包含幾項因素:
1、非日常家事代理範圍;
2、財產所得未置於雙方的共同控制之下,或未用於家庭生活支出;
3、未達成一致意見,受侵害方對財產的處理不知情,事後亦未予以追認。
三、如果對方偷偷轉移財產,律師和法院會幫我查到的?
律師和法院的調查權,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並不是無限的。
1、通過我們所操作辦理的大量的婚姻案件證明,70%的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轉移隱匿財產情況,有的個別案件轉移財產數額非常高,情況非常嚴重,那麼受害一方總是寄希望於律師或者法院能夠幫助他查詢到有關財產轉移的情況。
2、如果財產被對方轉移,我們具體要看究竟是什麼類型財產被轉移,是否可以查詢到。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車、公司股權、企業投資權益這樣的財產,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查詢。但是對於存款的查詢,如果當事人不能夠提供對方具體的身份證號、開戶銀行的名稱、開戶帳號,即使委託律師和法院,都沒有辦法查詢到相應的財產。
3、婚姻案件不同於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財產信息是在當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了解到的,律師和法院的調查能力是受到很大局限。
4、所以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平日的留心,對於一些信息進行保留,記錄和複印。
四、如何追回被隱匿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
1、隱匿擁有的不動產
離婚訴訟當事人在遇見到要面臨離婚之時,就私下購買了另處不動產,而另一方卻不得而之。在離婚時,購房者絕口不提另有房產的事,該房產自然也不在共同財產分割之列。
處理對策:由於購房手續和周期較長,在夫妻平時相處時,難免購房者可能會泄露一些購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一方的行為詭秘或異常導致另一方懷疑另有房產,另一方應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證或存款往來記錄,看有沒有一段時間的大額支付,以及向房產公司匯款的記錄等等。
處理成本:一般情況下,靠另一方當事人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很難完成以上調查事宜,因此,聘請有專業經驗的律師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就顯得尤為重要。、
2、隱匿存款賬戶
將平時積蓄或工資卡上的資金取出,另存於其他銀行帳戶中。離婚時,將所剩寥寥無幾的工資卡交至法院質證,並聲稱其餘錢款已用於家庭生活開支。
處理方式: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以及律師都無權查詢銀行存款。因此,對於隱匿存款的解決,相對較為複雜,難度也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時生活時,應注意收集對方取款的憑條,注意掌握對方儲蓄的信息,特別對於開戶銀行以及資金賬號。
從審判實踐來看,如果:(1)在知道一方開戶行和賬號的前提下,申請法院查詢,一般不會存在問題。(2)僅知道開戶行,不知道賬號,查詢在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請以及查詢力度不能保證,如果法院不配合,只得通過其他途徑解決。(3)既不知道銀行賬號又不知道開戶行,法院無法調查。
3、隱匿投資收益
(1)隱匿炒股信息,不透露給另一方炒股的股東代碼或資金號或證券公司。(2)將股市內的股票拋售後,套取現金,取出後轉移、隱匿。由於必須藉助由銀行開戶炒股,因此,股票資金轉移隱匿與銀行存款的轉移隱匿有相通之處,可以參照銀行存款遇到的問題處理。
通過私下購置不動產、銀行存款、股票轉移等方式轉移財產,具有很強的隱蔽性,房產的購置、銀行開戶等都需要個人身份驗證,如果一方刻意隱瞞,對方無法查詢,往往需要藉助司法力量,而法院也需要對方提供證據才能採取強制措施,實施起來頗有難度。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五、如何防範財產轉移?
1、財產進行公證。
2、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該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的歸屬。
3、購置高檔物品后登記造冊、複寫購物票據等。
4、家庭大宗財產拍照、列表,並有意識地尋找證人。
5、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在哪個銀行存的錢,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證據。同時,還可以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上,了解對方有哪幾個銀行的賬號,餘額還有多少。
6、對方賬號。
1)在知道一方開戶行和賬號的前提下,申請法院查詢,一般不會存在問題。
(2)僅知道開戶行,不知道賬號,查詢在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請以及查詢力度不能保證,如果法院不配合,只得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3)即不知道銀行賬號又不知道開戶行,法院無法調查。
(根據法務之家、智飛法律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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