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公證如何辦理?-深圳婚姻律師

  • A+
所属分类:内地遺產繼承
摘要

摘要:現如今,辦理房產繼承過戶不需要房產繼承公證證件,但是房產繼承公證仍然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可以避免房產繼承糾紛。那麼房產繼承如何辦理公證?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摘要:現如今,辦理房產繼承過戶不需要房產繼承公證證件,但是房產繼承公證仍然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可以避免房產繼承糾紛。那麼房產繼承如何辦理公證?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房產繼承公證需要需要準備以下證明和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房產公證的程序:

1、房產繼承人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填寫公證申請表。

2、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回執上簽收。

3、收取公證費

4、指派承辦公證員

5、公證機關進行審查、核實

6、出具公證書

在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時,一般要注意以下7點:

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3、對於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係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於死者的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5、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a.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b.遺囑繼承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的;c.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d.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e.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6、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餘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

7、在有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應當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確定是否適用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規定。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深圳離婚律師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