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同居關係?-深圳婚姻律師

  • A+
所属分类:同居糾紛
摘要

摘要:在我國,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想在解除同居關係,雙方協商解決,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予受理。下面為您介紹相關知識。 

摘要:在我國,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想在解除同居關係,雙方協商解決,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予受理。下面為您介紹相關知識。 

1、多年同居算事實婚姻嗎?

同居,是指兩個人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而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新的《婚姻法》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也就是說,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只承認已經登記有合法手續的婚姻。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5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同居關係應怎麼解除?

在我國,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想在解除同居關係,雙方協商解決,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予受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相關規定,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除同居關係法院是否受理,這是根據同居的不同情況而定:

(1)對於未婚同居的,即雙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勵,不在法律調解的範圍內。這是他們對自己生活狀況的選擇,同居關係存在、解除與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訴解除同居關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因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發生糾紛法院應當受理。

(2)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屬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為,是離婚損害賠償的理由。對此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禁止有配偶與他人同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就此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應當受理,並一律予以解除。

(3)對有配偶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應視為重婚,法院不但應一律解除他們的同居關係,還應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為此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因同居關係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我國對同居關係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第一,經查確實屬於同居關係的,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第二,離婚後雙方沒有再婚,但是也沒有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當作為同居關係而判決解除;

第三,人民法院審理解除同居關係案件時,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問題,應當一併解決。

另外,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應當按共有財產處理,但是雙方在同居期間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不能包括在共有財產之內。在分割同居財產時,一般應當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並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深圳離婚律師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