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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内地遺產繼承
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那麼保險金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購買保險是一種轉移風險的行為,購買了保險之後,發生了所購買的保險的險種的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通過把保險金髮放給受益人作為補償,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指定的,能夠獲得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那麼,保險金是否可以繼承?
根據保險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數人為受益人。收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在購買保險特別是人身保險時會指定保險金的受益人,即發生購買的險種所指定的範圍內的危險時,保險人會賠償保險金給被保險人指定的受益人。保險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后,受益人作為被保險人保險金的繼承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的,則被保險人的保險金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交由繼承人繼承。
根據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保險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有受益人但受益人先於繼承人死亡的、受益人放棄受益權的,可以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對保險金進行分配。
根據以上法條可以得知,人身保險可以指定受益人,而對於財產保險,保險合同中並不能指定受益人,只能把對應的保險金賠償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死亡后,財產保險的保險金當然由其繼承人繼承。
綜上所述,人身保險的保險金可以在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被保險人死亡後由受益人繼承保險金,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的,可以有被保險人的繼承人來繼承保險金,而財產保險中無法指定受益人,只能由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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