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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離婚財產分割
摘要:根據我國現行的婚姻司法解釋(二)規定“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丈夫欠賭債妻子無需償還。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為大家詳細介紹夫妻婚內債務償還的內容。
夫妻債務問題原有規定
一般情況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欠下的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也有例外:
1、夫妻另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事先已經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此債務只能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與另一方無關。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與另一方無關。
夫妻債務問題新補充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是對夫妻雙方的債務承擔問題的進一步明確,在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兩條補充的新規定分別是:
1、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與第三方惡意串通,虛構債務轉移財產,或夫妻一方與第三方簽訂借條,但借來的錢卻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甚至是不知去向,第三方要求夫妻另一方償還債務的,另一方可以拒絕償還。
2、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了參與賭博、吸毒等犯罪活動而欠債,債權人要求另一方還清債務時,另一方有權拒絕,因為法院不支持夫妻雙方承擔這種因非法原因而欠下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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