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家事:常見誤區與維權步驟(2026)
Q1:離婚一定要對簿公堂?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點樣取捨? 好多香港人誤以為離婚必定要「打官司」,其實內地《民法典》第1076條至第1079條訂明兩條並行路徑: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自願、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2021年《民法典》實施後加入三十日離...
閱讀全文 →深圳離婚律師
深圳離婚律師團隊專註離婚家事領域,提供離婚財產分割、撫養權爭奪、訴訟代理等專業服務。深圳離婚律師事務所免費在線諮詢,資深律師一對一解答,助您高效解決婚姻糾紛。
Q1:離婚一定要對簿公堂?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點樣取捨? 好多香港人誤以為離婚必定要「打官司」,其實內地《民法典》第1076條至第1079條訂明兩條並行路徑: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自願、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2021年《民法典》實施後加入三十日離...
閱讀全文 →
離婚家事審判中的內地房產證據迷宮:從出資軌跡到跨境舉證 香港居民涉內地離婚訴訟,最棘手的往往不是感情破裂的陳述,而是坐落於深圳、廣州等地的內地房產如何分割。許多當事人以為手持「房產證」便萬無一失,卻忽略內地法庭審理離婚家事案件時,從不單憑登記名義定斷。筆者處理過的不少個案中,物業登記在一方名下,但...
閱讀全文 →
第一步:確認遺產範圍與法律適用 處理內地遺產繼承個案時,香港居民首先面對的往往是「究竟內地有哪些資產屬於被繼承人遺產」以及「應該用哪一套法律規則處理」這兩個核心問題。內地《民法典》第1122條界定遺產為「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內地房產、銀行存款、股票、公司股權及汽車等。值得注...
閱讀全文 →
Q1:內地法院已就離婚作出判決,香港法院會否重新審理整件家事案件? 這是跨境離婚當事人最常遇到的疑問。簡單來説,香港法院對於已經由內地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的離婚案件,並不會「推倒重來」般重新審視婚姻解除的效力。香港的法律制度承認內地離婚判決的效力,但當中的細節與程序,往往比當事人想像中複雜,特別是在子...
閱讀全文 →
法律依據方面,可參考《民法典》第577條(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具體適用以現行有效文本及個案事實為準。 聯繫律師律師:吳勇律師執業機構:廣東跨元律師事務所聯繫電話:+86 13699891697電子郵箱:wy@xy...
閱讀全文 →
離婚家事調解書不履行:內地房產強制執行的費用構成與階段策略 「調解書都簽了,對方反口唔俾層樓,我可以點做?」這是不少跨境離婚當事人,尤其係持有內地房產嘅香港居民,最常遇上的困境。離婚家事調解書唔係一張「君子協定」,而係具有法律約束力嘅文書。但當對方「耍賴」唔履行,例如拒絕按調解書將內地房產過户、拒...
閱讀全文 →
同居三年 分手先發現「冇名冇分」?香港同居糾紛的法律規定與最新司法實踐 「我哋同居咗五年,佢話分手就分手,間屋佢出咗首期,但之後啲供款都係我嚟……」——呢個係灣仔一間法律諮詢中心經常聽到嘅開場白。在香港,同居伴侶嘅法律權利一直係離婚家事領域中最容易令人誤解嘅部分。一般人以為「同居滿七年就等於事實婚...
閱讀全文 →
離婚家事內地遺產繼承:證據準備與舉證風險全解析 「我同先生喺香港離婚手續仲未辦完,佢喺深圳嘅物業同銀行存款,我可唔可以主張一半?」呢個係香港居民喺跨境婚姻破裂時最常問嘅問題之一。當婚姻關係尚未正式解除,配偶一方喺內地留有遺產,另一方嘅繼承權益同夫妻財產分割權利往往互相糾纏,形成複雜嘅法律迷局。內地...
閱讀全文 →
Q1:涉港離婚案件,應該在哪裡提起離婚訴訟?香港居民在內地離婚的管轄權問題如何處理? 這是香港居民處理內地離婚家事案件時面對的第一個關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第22條及第23條的規定,內地法院受理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原則上以「被告住所地」或「被告經常居所地」為基準。具體...
閱讀全文 →
「共同撫養」等於「一人一半時間」?拆解管養權與照顧安排的常見謬誤 喺香港離婚家事案件中,子女撫養權往往係最令父母困擾嘅一環。好多當事人以為「共同撫養」(joint custody)就代表父母雙方平分照顧子女嘅時間,甚至誤以為只要一方爭取到「管養權」,另一方就會完全喪失參與子女成長嘅權利。呢種理解其...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