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圳及中國內地 · 香港居民深圳及內地離婚家事法律服務
專業審慎 · 依法維權 諮詢電話 +86 13699891697

港人內地離婚及家事法律服務

香港居民深圳及內地離婚家事專業律師服務

為香港居民處理深圳及中國內地離婚與婚姻家事案件,包括管轄評估、協議或訴訟離婚、內地房產及公司股權分割、跨境子女安排與判決銜接,由深圳執業律師直接跟進。

微信諮詢 微信掃碼諮詢
微信/手機:+86 13699891697 工作日優先接聽 · 依法維權

最新香港居民深圳及內地離婚家事法律文章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起訴離婚嗎?-深圳婚姻律師詳解法律條件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起訴離婚嗎?-深圳婚姻律師詳解法律條件

人們都説“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知為何,基本大部分的夫妻在結婚後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而導致他們最後不得不以離婚收場。而有些夫妻選擇離婚並不是因為情感問題而是因為某一方患有遺傳病而申請離婚。那患有遺傳病是否可以成為離婚的理由呢?小編,收集了下列資料。

閱讀全文 →
非法同居構成重婚罪的判幾年?-深圳離婚律師

非法同居構成重婚罪的判幾年?-深圳離婚律師

在非法同居的情況下如果涉嫌構成了重婚罪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就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責任。那麼大家知道非法同居重婚罪判幾年嗎?實踐中,什麼情況下又會構成重婚呢?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介紹:

閱讀全文 →
內地訴訟離婚中如何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深圳婚姻律師解析

內地訴訟離婚中如何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深圳婚姻律師解析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30條的規定,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1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在一審時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

閱讀全文 →

香港居民處理內地婚姻家事,先判斷程序再採取行動

跨境離婚不只是選擇在香港或深圳遞交文件。婚姻登記地、雙方住所、子女生活中心和主要財產所在地,都可能影響管轄、證據和最終執行。我們先梳理兩地程序與案件目標,再決定協議、訴訟、財產保全及判決銜接的次序。

港人在深圳或內地離婚

評估協議或訴訟路徑、受理法院、香港身份與婚姻文件的使用方式。

內地夫妻財產分割

處理深圳房產、銀行存款、公司股權、投資及共同債務,評估保全需要。

跨境子女安排

處理撫養、探視、教育醫療、證件保管及往返香港與內地的可執行安排。

兩地判決及程序銜接

分析香港婚姻家事判決在內地的認可、執行及深圳財產後續登記問題。

委託前的四項準備

  1. 列出時間線
    婚姻、分居、住所及現有程序。
  2. 盤點兩地資產
    房產、賬戶、股權及債務線索。
  3. 整理子女現況
    住所、學校、照顧與往返安排。
  4. 確認處理目標
    希望協議、起訴、保全或執行。

首次聯絡宜先提供案件摘要和文件目錄。完成利益衝突檢查及正式委託前,請勿傳送未成年子女證件、完整銀行資料等不必要的敏感文件。

電話諮詢 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