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深圳離婚財產分割
一、婚前壹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壹方的婚前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壹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壹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壹)同時規定: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壹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
一、婚前壹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壹方的婚前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壹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壹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壹)同時規定: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壹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
很多香港人在內地都擁有房產,然而香港夫妻一方在內地的房產是否按照國內的夫妻財產共同制度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中港離婚糾紛之離婚財產分割】昨天,南京鼓樓法院受理了2011年“《婚姻法》解釋(三)”出台以來,南京首例婚內分割財產案件。原告李某認為妻子張某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而提起這一訴訟。李某所説是真是假,須待法院審理後才能知道。該案的意義在於,《婚姻法》解釋中因為“重大理由”而出現的婚內財產分割問題終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