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內地法律資訊 » 內地法院對假結婚獲取香港身份的處理? 內地法院對假結婚獲取香港身份的處理? 2019-05-15 內地法律資訊 约1分钟 4 次閱讀 内地法律資訊 有些中港婚姻是純粹為了獲得香港居民的身份,內地法院對假結婚獲取香港身份後要求離婚是怎處理的? 原告鄭某(女)向被告黎某(男)提起離婚訴訟。原告為獲得香港居民身份就此和被告結婚,並支付被告2萬元港幣。後因沒有通過香港居民身份審查,鄭某無法獲得香港居民身份。 經法院判決,因夫妻雙方均是有名無實的婚姻,準許原告鄭某與被告黎某離婚,由原告負擔本案受理費人民幣300元。(2014)深南法粵民初字第341號 ← 夫妻一方私自在外借的錢,另一方要還嗎? 內地房產律師-哪些房產糾紛可以申請仲裁? →